1.事實發生日:112/12/062.發生緣由:依第14屆第9次董事會決議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購買標的物屏東市洛陽段等七筆土地(一)購買標的物屏東市洛陽段292、295、296、312、316-1、471、471-1地號等七筆土地(二)總面積937.45坪,每坪約315,000元,交易總金額295,295,962元(三)取得目的:增加車輛販賣及車輛維修據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