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2/12/072.發生緣由:原王惠津董事業於民國112年10月27日辭任,致董事會人數不足章定人數,故補選董事一席。3.因應措施:李怡慧女士經本公司11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補選擔任董事乙職。4.其他應敘明事項:生效日為1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