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2/12/112.公司名稱: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母公司持有子公司97.43%5.發生緣由:為因應近期資本市場波動及給予特定人充裕作業準備時間,讓本次增資作業順利進行,故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特定人繳款期間,其餘無變動。6.因應措施:子公司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112年現金增資原訂定之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12年12月5日至112年12月11日,擬延長繳款截止日至113年3月11日,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限外,原股東繳款期限及現金增資發行條件等均維持不變。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內容等相關事宜或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