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2/12/132.公司名稱:安盛生科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2年12月13日截止,尚有部份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6.因應措施:(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2年12月14日起至113年1月15日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依原繳款書規定方式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儘速將所認購之股份撥入貴股東及員工所登記之集保帳號。(4)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巿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