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 |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12/15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GOLDEN CREST LIMITE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100%投資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238,34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297,806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53,12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50,931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860,589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因應營運資金需求,向銀行申請共用授信及融資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86,02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2,319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銀行契約而定 (2)日期: 依銀行契約而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357,51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975,66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88.26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21.9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12/12/15新增背書保證美金18,100仟元(即新台幣553,125仟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