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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 及其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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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 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2/12/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展逸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憲銘 (2)董事:展逸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金立人 (3)董事:星達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詹克群 (4)董事:寬宏藝術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5)董事:陳彥璟 (6)獨立董事:劉建成 (7)獨立董事:林蓓茹 (8)獨立董事:呂宛蓁 (9)獨立董事:陳啟桐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內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1)董事:展逸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正紅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董事:展逸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憲銘 存甯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展逸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逸啟飛運動教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展逸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3)董事:展逸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金立人 逸啟飛運動教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展逸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總經理 (4)董事:星達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詹克群 星達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星達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星達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星達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米斯特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鍇睿國際數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格帝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紫金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逸啟飛運動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5)董事:寬宏藝術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藝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表演工作坊文化創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董事:陳彥璟 展逸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7)獨立董事:劉建成 樂智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執行長 鴻淵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8)獨立董事:林蓓茹 巨思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傳播長 影響力品牌學院學務中心顧問 (9)獨立董事:呂宛蓁 國立臺灣大學教授 (10)獨立董事:陳啟桐 律果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台灣科技專利商標事務所主持律師/專利師 律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12/19 ~ 115/12/1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112年12月19日股東臨時會決議,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14,539,703權; 經票決結果贊成權數:14,534,603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153,181權) 表決權總數 99.96%,反對權數:5,000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5,000權) 無效權數:0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0權)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100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100權) 本案贊成權數超過規定數額,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1)董事:展逸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憲銘 (2)董事:展逸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金立人 (3)董事:陳彥璟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董事:展逸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憲銘 展逸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2)董事:展逸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金立人 展逸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總經理 (3)董事:陳彥璟 展逸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展逸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長寧區長寧路1027號1803-1804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展逸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品牌管理、企業管理諮詢、企業形象策劃、 市場營銷策劃;信息資訊服務;體育賽事策劃;體育競賽組織; 組織體育表演活動;項目策劃與公關服務;會議及展覽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展逸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投資金額200萬美元/持股比例10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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