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2/12/292.公司名稱:新應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通過擬出售本公司轉投資事業「歐普仕化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權案。6.因應措施:本案經董事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長依據董事會決議以及法令規定等 範圍內之實際需要,辦理股份交易協議之修訂、簽署與執行等事項。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