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1/122.公司名稱:安盛生科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董事會於112年10月23日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就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如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者,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 全權處理,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1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59409號函核准 申報生效在案。(2)112年現金增資特原特定人繳款期間112年12年14日至113年1月15日,考量近期經濟 情勢及客觀環境變化,為顧及特定人需充足時間準備相關資金,擬向金管會申請 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3個月(如股款提前收足則提前截止)。6.因應措施: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案待取得主管機關延長期間核准函後將另行公告。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