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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巴內控缺失 罰1,5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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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金檢發現,法國巴黎人壽和產險有違反產壽分業經營、權責不符等內控和公司治理缺失,昨(18)日宣布處法巴人壽和產險共1,500萬元罰鍰,並令人壽總經理戴朝暉停職半年,資訊部李姓主管減薪三成、為期半年。這也是外商保險集團因權責不符遭重罰首例。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說,已向母公司─法國巴黎保險控股公司做兩項要求,一是禁止權責不符,主要是法巴控股指派的台灣區總經理,管理權限應僅止於績效管理,但其卻介入法巴產壽業務核決,導致核決權限混亂且權責不符。
二、需符合產、壽險分業經營原則。他說,金檢發現法巴產險、人壽的高階主管去兼職集團職務,且看到產壽險的業務資料又有核決權限,不符合產壽分業經營規定。
例如法巴人壽李姓資訊部主管,去兼任集團資訊職務,也核決到產險資訊業務,已不符產壽險分業經營原則,因此也處李姓主管半年內都減薪三成。
蔡火炎解釋,僅停職分公司的人壽總經理半年,主因是產險負責人已調離台灣,保局也請法巴母集團去對前負責人做究責並函報給金管會。
他坦言,一般外商保險集團在台設產壽險分公司,業務核決權限應是各分公司總經理才是最高者,而非是集團指派的台灣區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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