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
|
1.股東會決議日:113/01/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李天佑董事長、曾荷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李天佑董事長 龍翔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傑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曾荷獨立董事 欣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總大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