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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2年私募普通股定價及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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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1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 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 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2)目前已洽定應募人為沈協聰先生,非本公司之內部人或關係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普通股1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10,000仟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實際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 。參考價格為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孰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或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 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2)以113年2月15日為定價基準日,依上述定價方式計算,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為每股 20.54元,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16.4元~20.54元),實際私募價格為每股 16.5元,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方式符合112年6月5日股東常會決議之定價原則 。 (3)私募價格之訂定依據主管機關法令,參酌上述參考價格,及考量證券交易法對於私 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擬運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考量目前資本市場狀況及為掌握募集資本之時效性及可行性等因素,於短期限 內取得所需之資金,擬透過私募方式辦理增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3/02/15 11.參考價格:20.54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6.5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 規定,本次私募之有價證券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 讓,本公司擬於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 辦公開發行及申請本次私募有價證券興櫃或上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為113年2月15日至113年2月29日止,增資基準日訂為 113年2月29日。前述繳款作業暨增資基準日擬授權董事長得視洽特定人情況或因 客觀因素變動重新訂定之。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因法令變更或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 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並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變更一切有關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 文件。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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