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桃園市平鎮區新富一街11-1號2.事實發生日:113/2/27~113/2/27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實際租賃面積:30.34坪(含車位及公設)(2)每單位價格:租金每個月新台幣貳萬貳仟元(含稅)(3)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新台幣柒拾伍萬柒仟柒佰陸拾伍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人:詹惠娟 女士(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其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劃與管理考量(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租期:113/03/01~115/02/28(2)租約到期有無優先承租或出租權:有優先承租權,契約到期另以書面同意續約(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定(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租賃市場周邊行情及雙方議價結果(3)決策單位: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營運需求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02月27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02月27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