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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港務港勤(股)公司新造6400匹馬力級拖船一艘及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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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港務港勤(股)公司新造6400匹馬力級拖船一艘及3200匹馬力級拖船兩艘案公告決標予本公司 1.事實發生日:113/04/03 2.公司名稱:臺灣港務港勤(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無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發生緣由:臺灣港務港勤(股)公司新造6400匹馬力級拖船一艘 及3200匹馬力級拖船兩艘案公告決標予本公司 (契約金額NT:999,997,950元整)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政府電子採購網後續擴充之說明: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3億元(含營業稅),依機關需求於114年至116年期間 ,分批向得標廠商議價後續增購1艘6400匹及3艘3200匹馬力級拖船共4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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