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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補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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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三路83號5樓、5樓之1、5樓之2、5樓之3及85號5樓之1之使用權資產 2.事實發生日:113/1/8~113/1/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租賃面積︰78.35坪 (2)租賃單價︰每坪新台幣510元(含稅) (3)每月租金:新台幣39,980元(含稅) (4)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858,764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張鎮麟、郭英標及非關係人之自然人1位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董事長及董事與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整體營運規劃需要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付款條件:每月支付租金新台幣39,980元(含稅),本公司所耗水電費及營業相關 稅捐由本公司負擔。 (2)租期:113年1月8日至114年12月31日 (3)契約限制條款及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租賃市場周邊行情及雙方議價結果。 (2)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營運據點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月22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1月22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次係補正民國113年1月8日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之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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