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昨(24)日公布最新增資時程,將在今年第2季為子公司新光人壽增資70億元,資金來源為子公司上繳的獲利。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透過幕僚表示,此舉有兩大問題,首先是增資額度不夠,今年至少應增資125億元才夠,其次是拿子公司的上繳盈餘出來增資,根本是本末倒置。吳東進幕僚表示,新光金去年底70億元增資案僅到位15億元,今年依原規畫必須再增70億元,合計至少應該有125億元額度,加上不動產增值利益的返還,新壽RBC(資本適足率)恐怕還是很難達到及格線。幕僚表示,如果去年能夠完成70億元,今年再增70億元,加上返還利益120億元,合計260億元,才能完成RBC目標,可惜事與願違。其次,新光金去年6月新經營團隊上任,子公司新壽虧損由前一年度47億元擴大為170億元,導致其他子公司的獲利,必須彌補新壽的虧損,已經嚴重剝奪新光金拿來還債及配息額度,如今還要包子公司包括新光銀行及元富證券的獲利,作為新壽增資用,股權權益大大受損。新光金董事吳欣儒曾經在董事會上發言,要求公司不能借款來為新壽增資,就已經先給經營團隊打預防針,防的就是團隊會用上繳獲利、或是向銀行借款,來進行增資,如今果然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