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1/30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24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300號7樓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民國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民國一一二年度查核報告。(3)民國一一二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案。(5)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民國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民國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3/26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2413.其他應敘明事項:(1)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民國113年3月25日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1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 -8125)辦理過戶,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3年3月2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2)受理股東提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 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訂於民國113年3 月13日起至民國113年3月2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 請於民國112年3月22日下午五時前(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寄達或送達受理提案處所:凱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地 址: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300號7樓)。並請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 及回覆審查結果。 審查標準: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A)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B)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C)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D)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3)本次股東常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113/04/24~113/05/21股東得逕 自登入集保結算所公司「股票e票通」平台(網址:www.stockvote.com.tw) ,依相關說明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