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2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2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台元一街3號三期會館2樓(多功能會議室)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一一二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本公司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財務報表暨營業報告書案。 2.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無。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14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2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提案事宜: 依公司法第 172 條之 1 條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一一三年股東常會之議案, 但每一股東以提一議案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該提案不予列入提案。 股東所提議案以 300 字為限(含標點符號),超過 300 字者, 該提案不予列入提案, 經檢核股東提案資格無誤後,送交本公司董事會 審核辦理;於本次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 並將合於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 1.受理提案期間: 113 年 4 月 3 日至 113 年 4 月 15 日。每日上午 9 時至 下午 4 時 30 分(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 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需敘明聯絡人及聯 絡方式)。 2.受理提案處所: 新竹縣竹北市台元一街 6 號 7 樓之 5(芯測科技財務 部)。 3.其他: 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股東所提議 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3.1 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3.2 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3 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