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前強震,據住宅地震保險基金初步統計,至8日為止,透過 地址篩檢出可能受損保戶共472戶,但目前確定符合全損標準者為15 戶,產險業者表示,儘管受損戶多,但有多少戶可達到理賠標準,仍 必須實際勘損後才能確定。 目前規定投保住宅火災保險的保戶,須強制附加住宅地震基本保險 ,地震險以重置成本為基礎。地震基金表示,住宅地震基本險是針對 房屋全倒或半提供理賠,不含裝潢與動產,理賠最高不超過新台幣1 50萬元;臨時住宿費用補償最高新台幣20萬元。儘管依投保保戶和全 台受損地址比對,目前查到472戶有投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但必須 確定房屋全倒或半倒者才符合理賠,現今仍只有15戶達到全損標準。 依各產險資料比對達到全損戶理賠,明台產險有六戶、兆豐保險有 三戶、台產有六戶,未來還多少戶符合理賠門檻,產險業者說明,因 為花蓮地區被貼上紅單大樓不少,民眾投保保單內容也不盡相同,要 等實際查勘後才能確定實際理賠金額。 據地震基金統計,至2023年底為止,近10年簽單保費收入約405億 元。近10年只有三年理賠紀錄共賠2.7億餘元,分別是2016年(台南 大地震)理賠104件、理賠金額1.7億元;2018年(花蓮地震)理賠7 3件、1億元以及2022年2件、342萬元。 產險業者目前較難估算的是商業火險中營業中斷損失。據資料顯示 ,在2016年0206台南大地震,住宅火險(基本地震險)理賠才1.7億 元,但當年商業火險因地震而理賠金額卻逾150億元,幾為住火險的 百倍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