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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3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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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3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1.董事會決議日:113/04/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董事/楊詠喨 董事/李昇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 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楊詠喨-董事 李昇峰-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楊詠喨:野獸國商貿(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上海野獸王國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昇峰:上海野獸王國實業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中潮互娛文化有限公司-董事 越幸(上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野獸國商貿(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閔行區滬青平公路277號5樓 上海野獸王國實業有限公司-上海市徐匯區零陵路583號9樓572室 越幸(上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區云岭東路89號1304-A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玩具、文具用品、工藝品(除文物)、 文化體育用品、服飾鞋帽、電子產品的銷售、網上零售、佣金代理(拍賣除外)、 進出口及相關的配套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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