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4/232.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3.因應措施:依法將提113年股東常會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