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4/242.發生緣由:公告-113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新增議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群健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 群董字第113-2號主旨: 113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新增議案)。依據:公司法及本公司113年4月24日董事會會議決議。說明: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13年6月3日(星期一)下午2時。二、開會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267號4樓之7三、會議議程:(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112年度各項表冊查核報告。(3)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情形。(4)本公司以股份轉換方式成為渥鈞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子公司(新增)(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過戶期間自113年4月5日起至6月3日止,最後過戶日為113年4月4日因適逢假日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4月3日(三)下午4時30分前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 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3-5000),辦理過戶手續;以掛號郵寄者,以113年4月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會前30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六、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267號4樓之7)七、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股東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會議案。(二)提案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三)受理期間:113年3月30日起至113年4月9日止(採到達主義),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會之提案,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四)受理提案處所:臺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267號4樓之7。(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六)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165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