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4/242.發生緣由:(1)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不分配112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2)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會。(2)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分配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與112年度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