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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2年股東會通過私募發行普通股案,於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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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2年股東會通過私募發行普通股案,於剩餘期限內將不繼續辦理 1.事實發生日:113/04/24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2年6月29日股東常會通過授權董事會因應充實營運資金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 增資發行新股,發行總數以不超過30,000仟股,並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 3.因應措施: 因本案私募普通股發行期限將屆,考量資本市場狀況與業務銷售規劃,且目前尚未選定 符合資格之應募人,擬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前述私募案。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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