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4/24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3年4月24日董事會決議因112年度為待彌補虧損,故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不予發放。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