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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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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05/07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Propersys Corporation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本公司為子公司銀行融資借款案提供背書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0,009,095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952,70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579,95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35,414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627,25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1.本公司為子公司銀行融資借款案提供背書保證。 2.本次經董事會核准之新額度係取代原尚未到期之舊額度 NTD1,952,700(仟元),本公司將以新額度NTD1,627,250(仟元) 提供背書保證。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TPC Japan Corporation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本公司為子公司銀行融資借款案提供背書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0,009,095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25,775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06,77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60,869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81,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1.本公司為子公司銀行融資借款案提供背書保證。 2.本次經董事會核准之新額度係取代原尚未到期之舊額度 NTD207,500(仟元),本公司將以新額度NTD581,000(仟元) 提供背書保證。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0,009,095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675,179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116.83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對本公司子公司Propersys Corporation背書保證美金50,000仟元。 2.本公司對本公司子公司TPC Japan Corporation背書保證日幣2,800,000仟元。 3.匯率係以113/4月底台灣銀行美金當日即期買入及賣出平均匯率32.545計算之。 4.匯率係以113/4月底台灣銀行日幣當日即期買入及賣出平均匯率0.2075計算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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