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5/242.發生緣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櫃買中心)113年5月24日第10屆第36次董事會撤銷其第10屆第34次董事會同意本公司申請股票櫃檯買賣案及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契約,全案並退回上櫃審議委員會重行審議,暨對本公司違反資訊申報及重大訊息公告規定處以違約金新臺幣50萬元。3.處理過程:本公司將針對上櫃審查期間未完整說明藥品Vysentri(HND-033)之試驗進度等重要業務資訊等情事,積極與櫃買中心溝通並再提出相關補充說明,此外,裁罰未影響本公司業務及研發進度,營運一切正常。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違約金新臺幣50萬元整。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照來函儘速辦理,且未來資訊申報及重大訊息公告亦將加強相關人員教育訓練並進行改善。7.其他應敘明事項:由於櫃買中心新聞稿提及Vysentri(HND-033)產品,故本公司補充Vysentri(HND-033)產品目前尚在進行低脂(LowFat)進食條件試驗作業中。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