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5/302.發生緣由:依據民國113年5月30日董事會決議,為強化財務結構、充實資本,擬設立100%持有之專以發行具資本性質之債券及其資金運用為目的之特定目的國外籌資事業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