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5/312.發生緣由:為使本公司資產有效運用,降低營運成本,提升營運績效,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售後租回方式處分本公司不動產廠房(座落於臺中市 大雅區橫山里13鄰科雅七路10號),並授權董事長依董事會決議內容全權處理之,待交易對象及實際交易金額確定後,再依法辦理相關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