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3/06/0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張雍 (2)董事連誠麒(3)獨立董事孫偉芸 (4)獨立董事郭秀娟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張雍(1)中原大學研究發展處產學長董事連誠麒(1)行政院國科會產學聯盟,科創平台中原大學產學處「產學營運專家」獨立董事孫偉芸(1)緁邦科技(股)公司海外事業部副總經理獨立董事郭秀娟(1)金景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2)開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13年6月5日股東常會,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已出席股東表決權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