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6/182.發生緣由:113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如下 一、承認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民國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通過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四、通過公司章程修訂案 五、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