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6/182.發生緣由:113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如下(1).通過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通過承認112年度盈餘分配案。(3).通過改選董事、監察人案。(4).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