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基準日案 |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9 2.減資緣由:獲配限制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以原認購價格 無息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3.減資金額:新台幣325,000元 4.消除股份:32,500股 5.減資比率:0.09%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46,755,2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減資基準日:113/08/12 9.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後實收資本額包含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37,130,200元及發行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540,000元,刻正辦理變更登記中。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