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通過日期:113/09/062.變更後之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類型:聲明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均有效—遵循法令規章部分採全部法令規章均聲明3.變更緣由:依據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3年08月23日證櫃審字第1130101571號函,發現本公司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未依規定格式經總經理簽章。4.因應措施:更正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格式,經審計委員會與董事會通過,由董事長與總經理簽章,並重新上傳。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