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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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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東會決議日:113/09/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楊郁民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投票表決照案通過, 票決結果:贊成為27,823,644權,占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99.28%; 反對為195,802權,占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0.69%; 無效為0權,占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0.00%; 棄權/未投票為3,225權,占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0.01%。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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