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9/262.公司名稱:紘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業已於民國113年9月26日截止, 惟尚有部分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自民國113年9月27日至 民國113年10月27為催繳股款期間。 (2)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於上述期間內,除可持原繳款書至玉山商業銀行 新莊分行暨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之權利。 (3)於催告期間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本公司於催繳期間期滿後,將依所認購之 股數,俟集保公司作業完備後,以貴股東所提供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 帳戶。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若認股人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