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10/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林琪正先生因個人因素申請辭任。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據林琪正董事請辭信辦理,該董事自113/10/31起辭任。(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為1/9,未達全體董事1/3,故缺額於下屆董事改選選任之。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