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3/10/2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長:林義魚(2)董 事:陳斯維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林義魚兼任: 1.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2.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三禾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4.三和建築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5.漢立建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6.三立國際創意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7.紅豆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2)陳斯維兼任: 1.普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樂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3.良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10/22~116/10/21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