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10/24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某國際製藥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10/24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1)本公司與某國際製藥公司協議共同開發呼吸藥械組合產品,並授予該公司客製化霧化器之全球專屬授權,本產品未來將提供予特定藥物及肺部疾病治療使用。(2)根據合約條款,本公司將於簽約後收取300萬美元之簽約金,後續將依開發進度與商品化時程收取產品研發里程碑金,合約開發總金額可達1750萬美元。(3)取得藥械合一藥證後,本公司將依照合約提供不低於最低出貨量之客製化霧化器產品予該公司,並取得產品銷貨收入。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前述之里程碑金及銷售獎勵金取決於開發進度、法規上市許可與銷售業績等狀況。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將依照合約提供不低於最低出貨量之客製化霧化器產品予該公司。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可挹注本公司未來營業收入,對公司財務有正面之助益。10.具體目的:可拓展本公司霧化器與藥廠專屬授權/客製化開發之國際市場。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1)本公司已於113年10月15日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簽署合約,今已完成相關簽約事宜。(2)除研究開發費用外,藥物開發、商業行銷、法規認證等費用都由該國際製藥公司負擔。(3)本公司屬於生技產業、投入經費高且開發有其不確定性,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