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10/292.發生緣由:1.執行日期:自民國113年10月29日至113年11月5日2.經董事會通過,並授權董事長在3,200萬額度內依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全權處理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擬取得國內台中不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