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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公告經董事會決議為昊儒電業(股)公司提供背書保證,簽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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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公告經董事會決議為昊儒電業(股)公司提供背書保證,簽訂保證合約 1.事實發生日:113/10/30 2.契約相對人:以永豐商業銀行為統籌主辦銀行之授信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現持有30%股權之昊儒電業股份有限公司與統籌主辦行 永豐商業銀行所代表之授信銀行團簽署9年期總金額為新台幣8,300,000,000元之 聯合授信合約。於甲項額度期間,中租迪和(股)公司依持股比例對甲項額度連帶保證, 另於乙項授信額度期間,中租迪和(股)公司對授信總額度提供連帶保證。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承擔背書及保證責任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協助轉投資公司充實中期營運資金 9.其他應敘明事項:授信起迄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10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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