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11/152.發生緣由:本公司113/11/15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2)通過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3)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