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12/022.公司名稱: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因營運規劃考量,擬變更申請股票上市(櫃)之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為「台中銀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接續原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之業務,原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協辦輔導推薦 證券商,實際生效日以主管機關核准生效日為主。(2)本公司原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將繼續擔任本公司協 辦輔導推薦證券商。6.因應措施:相關變更程序作業,由董事長全權處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