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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電結構不改 電費變動將成常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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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3月22日公告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電費平均調漲11%。電費上漲關係民生福祉,立法院在野黨團立即在29日院會提案要求電價凍漲。不過,囿於議事規則,該討論提案最後僅以交付朝野協商收場。社會爭議的電價問題雷聲大雨點小,4月1日全民電費上漲成為定局。
電力是現代經濟活動基石,電價調漲牽連甚廣,是影響政府施政成敗的重要關鍵。這次電價大漲為蔡總統的能源政策畫下遺憾句點。而有悖於「好的開始是成功一半」的智慧,電價引發民怨的後續效應,卻為賴清德政府帶來執政的烏雲。
台電有很多調漲電價理由,但決定電價的核心,仍在政府推動能源政策是否平衡兼顧專業與政治考量。我們遺憾政府過去的能源政策有政治高過理性之嫌。如今檢討電價則可分為作業虧損、訂價審議,以及發電與購電的配比等三個層面討論。
首先,台電過去兩年營運短差嚴重,累積虧損竟高達3,826億元。政府為避免台電破產,去年增資1,499億元,並用特別預算補貼500億元,今年2月又再增資1,001億元。政府雖投入台電3,000億元資金,卻無法改變台電的經營本質;今年若不漲電價,台電仍要虧損1,887億元。
現在縱使電價上漲增加628億元收入,而且政府還要撥補去年「超徵稅收」的1,000億元,台電今年仍會虧損200餘億元。面對台電無底洞般的連年虧損,人民要問,明年台電仍會調漲電價嗎?
其次,電價決定機制源自第八屆立院通過的電價計算公式,並決議設置「電價費率審議會」。當時立院特別要求,「設漲幅上限,半年調幅不超過3%;全年累計調幅不超過6%。」但令人遺憾的是,第九屆立院修正「電業法」後,電價調整「平順化」僅是「原則性」規定,而電價審議會竟然可以自行調整漲價幅度。
擴權的費率審議會八年來決議漲價四次,其中僅有一次為3%,其他分別是8.4%及兩次11%;電價累計漲幅高達37.6%,平均每年漲幅近4%。社會懷疑費率審議會凍漲電價11次曾否有政治考量,而其暴衝的調漲電價模式只是徒增人民生活困擾。
第三,追根究柢台電虧損累累的營運,還是在發電配比與購電成本的缺失。政府無視於減碳的世界潮流,堅持「2025非核家園」,結果造成台電發購電量配比高達81%為火力發電。台電不僅大量排放溫室氣體,發電成本更隨國際能源價格上揚而飆漲。另外,台電以超過自發電力成本的30%購入外部電力,以及原本低廉的核電又不斷被停機,都無助於改善台電的生產成本。除非國際能源價格下跌,我們無法期待會有廉價電力。社會不能理解,政府為何堅持不修正發電配比與外購電價政策,以改善台電的成本結構。
台灣物價正蠢蠢欲動,主計總處調查2月份消費者物價上漲年增率達3.08%。預測電價調漲後,今年全年物價上漲率2.03%,雖稍低於央行預測的2.16%,但仍高於先進國家央行2%的監控目標。央行最近調升利率,挑明就是因應電價上漲可能影響物價的「預防性」措施。
這次電費調漲可能是燃起物價上漲狼煙的火種。電費漲價至少對三至四成的CPI項目產生衝擊,以及各種消費品乘機漲價,都將激發民眾預期物價上漲心理,形成「自我實現」的通膨螺旋。賴清德政府恐因通膨壓力夢魘,而沒有「執政蜜月期」,未來四年政情將是逆風多過順風。
台電生產體系與國際能源價格過度連動,就不可能會有穩定的電價;扭曲發電配比與高價外購電力,就不可能有合理的生產成本。所以,只要政府能源政策不改弦易轍,電價波動就會嵌入我們的生活,也將成為政府執政績效的長期痛點。
為因應氣候變遷下的減碳需要,以及化解電價飆漲民怨,希望政府清楚說明未來的能源政策還要「蕭規曹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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