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5/222.公司名稱: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依據「藥事法第57條」規定,以生物藥品之細胞治療產品(無菌製備):「異體骨髓間質幹細胞Chondrochymal」向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先導工廠新廠GMP符合性評鑑,已於113年5月22日獲衛福部函復符合藥物優良製造準則之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爰予許可。6.因應措施:今日依衛福部許可函發布重大訊息,本案後續若有相關應發布重大訊息之事項,將依規定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1)本公司申請藥品查驗登記後,須檢具查驗登記申請資料影本、廠內前次查核迄今之重大變更清單及製程比對表,向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換發製造許可併GDP符合性評鑑。(2)效期:113年5月22日至115年5月22日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