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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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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2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0,286,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4,813,848,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臺幣468元溢價發行,實際發行需依公開承銷時之 新股承銷價而定,惟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託之機構申報之暫定發行價格及實際發 行價格擬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029,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9,257,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1,029,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其餘90%計9,257,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13年6月21日股東常 會之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股之權利,全數提撥供本公司辦理上櫃前之公開承銷, 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儘先分認之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承銷或再行銷售 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及 繳款期間等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定發行股份、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如 因法律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是客觀環境需予修正變更時,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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