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9/262.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3年09月26日截止,惟仍有部份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故本公司特此催告。3.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3年09月27日起至113年10月 28日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如有認股意願敬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永豐商 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門分行及全國各地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 購新股之權利,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若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760號6樓,電話:(02)2769-0188)。